中評社北京5月13日電/國家信訪局副局長張恩璽今日表示,不能簡單把信訪與維穩等同起來,更不能把上訪人員當作“維穩對象”,這是與法規規定相悖的。
5月13日,張恩璽做客中國政府網,介紹《信訪條例》修訂實施十周年以來信訪工作法治化取得的主要成效,並回答網友所關心的問題。
關於信訪和維穩的關係,張恩璽表示,信訪工作通常講三句話,第一句叫“切實維護合法權益”,這是第一位的任務,是信訪工作的核心;第二句叫“及時反映社情民意”,這是信訪工作發揮參謀助手作用的體現;第三句叫“著力促進社會和諧”,通過解決信訪矛盾和問題,增加社會和諧因素。
張恩璽認為,“信訪”與“維穩”是既有聯繫又有區別的。從工作理念上看,信訪的實質是維護權利,這是維護穩定的基礎,而維穩的實質是通過維護社會穩定來達到維護權利的目的。從這個意義上講,兩者具有一致性。
張恩璽強調,從工作方法上看,信訪工作主要是通過傾聽群眾呼聲,來了解群眾疾苦、解決群眾困難,這一點與“維穩”是有區別的。不能簡單把信訪與維穩等同起來,更不能把上訪人員當作“維穩對象”,這是與法規規定相悖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