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六年“總統”大選將會有多少組人馬參選?其中一個觀察指標,就是要看欲參選者登記成為“總統”參選人大便利條件如何。實際上,按《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要登記參選並獲“中選會”確定成為“總統”候選人,有兩個途徑可走。其一是上次“立委”選舉得票率達百分之五的政黨,可以直接向“中選會”提名參選人;其二是以公民連署方式登記為“總統”候選人,連署門檻為最近一次“立委”選舉選民總數的百分之一點五,而按“中選會”資料,二零一二年的“立委”選舉,區域及原住民選區選舉選民總數為一千七百九十八萬零五百七十八人,故非由政黨提名者欲要成為“總統”大選的正式候選人,至少需先取得二十六萬九千七百零九名選民的連署書。
在二零一二年的第九屆“立委”選舉中,共有四個參加“不分區選舉”的政黨,其得票率跨過了百分之五點“門檻”,因而可以在二零一六年的第十四任“總統”大選中,直接向“中選會”提名候選人。這幾個政黨是國民黨、民進黨、台聯黨、親民黨。目前,民進黨已經確定提名蔡英文;國民黨的黨內初選正在糾纏之中,搞不好將會是“小辣椒”洪秀柱配以王金平,大戰“空心菜”蔡英文。
台聯黨是否不會放過可以直接提名“總統”候選人的便宜,尚未得知;而在過去,確曾是發生過這樣的事,那就是在二零零零年的“總統”大選中,新黨在最近的一次“中央”選舉中,得票率超過百分之五,不願輕易放過可以直接提名“總統”參選人大政治權力,但黨內卻沒有“A咖”,於是就情商並非屬於新黨黨員的李敖,與新黨的馮滬祥配對參選。因此,不排除台聯黨也將充分利用此便利條件,自己提名“總統”參選人。當然,並非是為了當選,而是要籍此發一筆不菲的“選舉財”。實際上,根據“選罷法”規定,倘得票率符合法定條件,將可按每張選票三十元的標準,領取“政黨選舉補助金”。比照台聯黨上次“立委”選舉獲得的一百一十七萬八千七百九十七票計算,就是一筆三千五百三十六萬多元的財富,十分“和味”。何況,一旦成為正式的候選人,還可收取政治獻金。但因明知其候選人不能當選,因而不必支付太多的選舉經費支撐場面,因而是一門頗為賺錢的“政治生意”,而且也可循“母雞帶小雞”方式,帶動台聯黨“立委”候選人的選情,又何樂而不為?倘台聯黨決定推出“總統”候選人,或將會對蔡英文的選情,構成一定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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