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5月21日電/上市公司東方明珠石油前副主席劉夢熊涉串謀主席黃坤,副財務總監葉瑞娟及商人翼小紅,於收購美國一塊天然氣油田時詐騙聯交所及公司股東,八名陪審員經一天退庭商議後,昨傍晚一致裁定劉兩項串謀詐騙及一項洗黑錢罪脫,當庭釋放。劉步出犯人欄即衝前擁抱代表律師鄺志豪,同案女商人翼小紅及前副財務總監葉瑞娟則裁定罪成,還柙至今早求情。
劉夢熊昨被大批記者追訪,形容過去兩年多以來“一直抱著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清者自清的心態”,強調裁決還他清白,值得高興,亦彰顯本港司法制度及核心價值。他非常感謝為他出戰的資深大律師謝華淵及律師鄺志豪的律師團隊,更感激過去兩年來在他逆境及受委屈時,對他不離不棄的親友,及多謝市民對他支持。
控方指黃坤為本案主腦,串同他人將一個以六千萬美元收購得來的美國猶他州天然油田項目,在三周後推銷給東方明珠,作價二億五千二百萬美元,黃等為促成公司股東批准交易,隱瞞自己跟賣方多家公司真實關係。
兩項串謀詐騙罪指各被告串謀黃,為求令東方明珠股東通過收購,分別在聯交所網頁刊載及在公司公告訛稱賣方奇暉有限公司,早跟油田田主達成收購協議,該公司與東方明珠無關係。控方指黃經不同公司間股權轉讓,終由黃名下一家公司及翼小紅的奇暉,以樂茵有限公司名義分別實際持有油田部分權益,而劉於○九年隨黃赴美視察。
劉被廉署警誡下指○九至一○年加入東方明珠為副主席,只屬兼職,零月薪,當時東方明珠欠債五至六千萬,隨時被釘牌。黃想私人購入該油田,再透過他的人脈關係找出獨立買家,賺取差價圖利,黃初期答應報酬為差價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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