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23日電/近日曝出的廣西欽州市水利系統“坍塌式”腐敗窩案引起社會關注。市縣區水利局長“前腐後繼”幾乎全軍覆沒,涉案人員40人;涉及水利工程項目數百個,其中僅涉及農村人飲工程的資金就達5.4億元;除“一把手”涉案外,一些普通小職員也深陷其中,有貪腐者落網後甚至感嘆,“我沒有什麼權,也沒有主動要錢,老板也拼命塞錢過來”。(5月21日 中國廣播網)
“我沒什麼權,老板卻拼命塞錢過來”,表面看這個受賄很被動、很無辜,有點禍從天降的味道。但仔細品味不難發現,這個受賄一點都不冤。首先,錢雖是老板硬塞過來的,但受賄者沒有任何推脫,就“順水推舟”。可見,“被動”受賄遮蓋的是,強烈的主動受賄願望。更何況,受賄者明知工程上存在腐敗,不但不舉報,反而為腐敗行為大開方便之門,已構成同流合污。因此,最終受到法律懲處,一點都不冤。
其實,“沒有權,也有人主動塞錢”,只是欽州市水利系統“坍塌式”腐敗冰山一角。試想,無權的小職員都能被硬塞“大禮包”,科長、局長豈不面臨的誘惑更大,中槍的更多?事實也正是如此,據報道,欽州市縣區水利局長“前腐後繼”幾乎全軍覆沒,涉案人員達40人。甚至部分單位,上至局長、監理,下至出納、保管員,被一窩端。這些冰冷的數據,讓我們不得不讓重新審視,水利腐敗的嚴重性。
在普通人的印象中,水利系統屬於清水衙門,何以富裕到老板硬向普通幹部手裡塞錢?一是近年來國家重視水利工程建設,下撥大量建設資金。以水庫除險加固工程為例,工程款少則幾百萬,多則數千萬元,甚至上億元,而且多是“粗放型”管理。這就容易引來各方的“垂涎”。二是,局長權力過大、過於集中。試想,水利局長可以一句話決定一個項目的歸屬,相關利益方能不費盡心機設法和其產生關係?三是水利工程監管涵蓋,質量監督、施工抽檢、竣工抽檢、招投標等眾多環節,由於缺乏制約,容易“各腐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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