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程序是講政治的具體表現。反腐敗工作高度敏感,無論對哪個違紀違法的黨員幹部進行審查,必須把規矩進一步明確起來,加強請示報告。這不是一般的工作程序問題,而是政治立場、政治紀律問題。管紀律的更要守紀律、守規矩。紀律審查進展情況特別是擬立案、重點初核案件,要事先向分管領導報告,分管領導也要及時向主要領導報告,之後再正式行文請示。決不能先斬後奏,更不能搞倒逼、“反管理”,把事兒辦得差不多了,甚至已經是既成事實了,再往上一端。在紀律審查工作中,不僅要報告結果,也要報告過程,這樣才能有“領”有“導”,才真正叫領導。這既是對上負責,也是工作程序,更是一項基礎性工作,做得越扎實越好。
中央對全面從嚴治黨旗幟鮮明、態度堅決,人民群眾滿懷期待。紀檢幹部要認真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融會貫通、透徹理解,結合實際見諸行動,扎實深入做好紀律審查工作,依紀依法懲治腐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