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順民意,就是順應希望實現普選的主流民意。我相信,700多萬香港同胞、500萬合資格選民中的大多數都迫切期待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越來越多的市民厭倦了多年的政治紛爭,渴望安居樂業,集中精力拼經濟、拼發展。這就是主流民意。大家肯定都還記得,2005年,23位“泛民”議員面對60%以上的民意要求和60%以上的議員支持,執意捆綁否決政改方案,使香港民主發展錯失了一次良機。從那時起,“反對派”這頂帽子就扣到了所有“泛民”議員頭上。今天的場景與當年又何其相似!兩個60%又擺在了我們面前,更確切地講,擺在了“泛民”議員的面前。是逆民意而動,重蹈覆轍,使香港再次錯失民主進步的機會,背負阻礙香港民主發展的罪名?還是順民意而為,順應時勢,讓香港在民主的康莊大道上繼續前進?答案不言而喻。
所謂擔道義,就是要拿出勇氣承擔起歷史責任。“至知則無懼”。目前香港社會對行政長官普選法案還存在一些分歧和疑慮。這並不奇怪。在香港這樣一個利益多元、訴求多元的社會中,不可能存在人人滿意的“完美方案”。重要的不是有沒有分歧,而是以什麼樣的態度來處理分歧。在這方面,前輩們為我們樹立了典範。在起草基本法的過程中,圍繞政制發展問題的爭論最為激烈,曾提出過若干分歧較大的方案。最終,草委們本著真誠溝通、求同存異的精神,確定了最後條文,完成了這部具有歷史意義和國際意義的重要法律。草委們能夠做到這一點,是因為他們深知其肩負的歷史使命:既要確保香港回歸祖國,又要保持香港繁榮穩定。可以說,求同存異、謀求共贏是“一國兩制”偉大構想的精髓之一,也是“一國兩制”始終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和創造力的源泉。前輩們能夠做到的,我相信,我們今天也同樣能夠做到,因為我們與前輩們的信念是相同的,目標是一致的,那就是在“一國兩制”下保持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面對普選法案,議員朋友們需要的是求大同、存大異的精神,顧大局、講大義的境界,以及不為一黨一己私利所束縛的勇氣。如何投下這神聖的一票,我很認同一位“泛民”朋友的話,那就是應當以香港整體利益為依歸,而不應被個別團體甚至個人好惡所綁架。
第三,放下包袱,成為推動香港民主發展的建設性力量。今天來了不少“泛民”議員朋友,我想對你們,並通過你們向其他的“泛民”人士講幾句話。首先,我想談談對“泛民”的認識。我在不同的場合都說過,“泛民”有兩類:一類是極少數別有用心的人。他們打著“民主”的幌子,把香港視為獨立政治實體,肆意曲解基本法,阻撓特區政府施政,頑固對抗中央管治,甚至勾結外部勢力,鼓吹和支持“港獨”等分裂勢力,妄圖顛覆中國憲法確立的中國共產黨的執政地位和社會主義制度。他們的言行實際上早已超出所謂“言論自由”、“爭取民主”的界限。他們雖然人數不多,但危害不小。他們不僅是“反對派”,而且是“死硬派”、“頑固派”。對這部分人,中央的立場堅定而明確,就是堅決鬥爭,決不含糊。具體到行政長官普選制度設計,就是要把這些人排除在外,不僅要限制他們“入閘”、阻止他們“出閘”,即便他們僥幸當選,中央也會堅決不予任命。否則,既非香港之福,更是國家之患。在這一點上,中央的原則立場是堅定不移的。另一類是大多數的“泛民”朋友。他們很多人關心國家發展和香港前途,贊成國家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 擁護“一國兩制”方針和憲法確定的國家政治體制。他們中一些人的某些政見與我們可能有所不同,在民主的理念、實現的方式等方面與我們的看法也可能不一致,但他們認同“一國兩制”、認同憲法和基本法,認同國家體制和制度。我希望與這部分“泛民”朋友能夠有更多的機會進行溝通,在共同的政治基礎上就任何問題深入交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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