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革:住裡士滿,惹過官司】
被列為第28號通緝犯的李文革,據悉住在與溫哥華一河之隔的裡士滿市(溫哥華當地人稱為列治文市),這裡被稱為溫哥華的“新唐人街”,20萬人口中有一半是華人,不少商店掛的都是中文招牌。
記者最近通過朋友打聽到李文革的地址,是裡士滿市奧爾德街6333號。這是個灰色的三層樓聯排別墅,下面一層是車庫,上面兩層住人。
李文革現年46歲,原任雲南省昆明市盤龍區國稅局工會主席,2014年 11月26日,昆明市公安局以“合同詐騙”罪對李文革發出紅色通緝令。當記者前去李文革的家中進行探訪時,發現白天屋子的窗簾都是拉上的,敲門也沒有人答應。
曾有記者給這個地址打電話,有名女子接電話後聽說找李文革,就說打錯了,然後趕緊掛掉電話。
李文革來溫哥華後還曾惹出一樁官司。當地英文報紙《省報》今年4月30日以《裡士滿地產糾紛顯然與另一位被中國天網行動通緝的姓名有關》為標題,報道了這樁官司。報道說,一名來自中國昆明的女商人到不列顛哥倫比亞省法院起訴,要求凍結出售位於裡士滿的一棟房屋,其中兩名被告之一就是名叫Wenge Li的人。
原告稱,李文革和另外一名昆明人在中國時曾借了她的錢去投資房地產,但卻不按時歸還借款,因此要求目前居住在溫哥華的被告賠償240萬加元(約合1198萬元人民幣)。
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民事訴訟文件顯示,案中的被告人Wenge Li已婚,於2011年9月24日和妻子一起移民到加拿大溫哥華,當年10月25日在裡士滿市購買了一棟獨立屋。案中的被告Wenge Li在溫哥華有很多資產。訴訟文件還顯示,被告曾是昆明市國稅局職員,後辭去工作來加拿大定居。當時夫妻兩人在2011年和2014年之間還經常回國。李文革在2014年2月至5月間還在裡士滿一家華人超市擔任銷售員,後來遭正式通緝,風聲漸緊,這才銷聲匿跡,不見蹤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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