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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政改廣告禁播案下周判決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6-06 11:03:21


  中評社香港6月6日電/除前學聯常委梁麗幗外,另一針對政改提出司法覆核的尚有退休攝影記者張德榮,他認為政府本年4月22日起於電視及電台播放“2017,一定要得”的廣告宣傳政改,違反《廣播條例》禁止播放政治廣告的規定,要求法庭頒令禁播,案件昨於高院聆訊。政府一方反駁,指政改廣告是公益廣告,當中涉及重大公眾利益,政府有責任讓公眾了解政府在不同階段的工作,法官押後至下周作出裁決。

  質疑播廣告向立會施壓

  張德榮由大律師公會前主席石永泰代表,石永泰在庭上指出,該政改宣傳片在政改諮詢後播出,在時間性來說,並不符合“公眾利益”,因政改最終由立法會於本月表決。廣告內容缺乏教育市民有關政改的重要資訊,只有“一定要得”富有政治目的結論,質疑政府播放廣告的目的,是向立法會施壓。無論“袋住先”是否好事,應該由議會內的民意代表去決定,不應用廣告影響公眾。

  代表政府新聞處的莫樹聯資深大律師回應,“公眾利益”一詞有不同理解,而政府認為政改方案對市民有莫大的“公眾利益”,政府的立場亦一直沒有轉變,之前的政改宣傳短片與4月22日的短片無異,均是呼籲市民“把握機會”支持落實2017普選。

  政府有責任,讓公眾了解政府在不同階段的工作,提出了甚麼方案,市民又會有何得益等等,法庭對何謂公益廣告,應以較寬鬆的態度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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