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舉例:“近來中央對部分違紀者給予黨紀處分和降級等組織處理,結果公布後,社會效果好、警示作用大,這也是當前遏制腐敗蔓延勢頭的一種有效方式,今後要注意探索運用。”
《文章》認為,監督執紀的方式就應該多樣化、經常化。其中舉例的方式有警示教育、誡勉談話、組織處理、紀律處分、讓領導幹部在民主生活會公布談話函詢的問題等。
《文章》還指出:“有的領導幹部所管轄的區域和部門發生了許多嚴重問題,自己卻像個沒事人一樣,既不向上級報告,也不作出檢討,對此就要進行問責,通過調離重要崗位、改任非領導職務等組織處理,使其吸取教訓,繼續幹好能夠勝任的工作。”
“從紀律上嚴格起來,抓早抓小,既體現了懲、又體現了治,既是治標、又是治本。”《文章》最後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