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6月9日電/大批市民二月響應網上號召,到沙田新城市廣場抗議自由行及水貨客過多,影響區內居民生活。示威者不時與旅客發生口角並爆發衝突,住沙田的無業漢,趁女總督察護送“拖篋男”離開時,從後拉扯她的頭髮。他早前承認襲警罪,昨被判監兩個月。裁判官批評他漠視法紀,強調法庭須給予公眾清楚信息,絕不姑息任何襲警行為。
被告黃智佳昨在親友陪同下,到沙田裁判法院聽取判刑,得知遭判監後,向法庭申請保釋等候就刑期上訴,裁判官批准他以二千元保釋候訊,但須交出旅遊證件,及每周向警方報到。感化官於報告指出,被告不肯認錯,要“慢慢擠”才願說話,被告亦有壞習慣,且自制能力差,不建議判他社會服務令。
辯方律師求情時坦承,被告曾與毒品朋友來往,但強調他有悔意,即使未被事主認出,仍願認罪承擔責任。被告亦開始面對現實,改善自身問題,現有穩定工作,希望以義工服務回饋社會。
裁判官張潔宜批評被告漠視法紀,無視警方執法權,認為他拉扯女督察頭髮,並非一時衝動,予以譴責,強調法庭須保障警方執行職務的安全,給予公眾清楚信息,即絕不姑息任何襲警行為。
案情指,本年二月十五日下午三時,被告在沙田新城市廣場參加反內地水貨客示威,一名拖篋經過的男子被示威者包圍,被告不斷指罵該“拖篋男”,又踢他的行李箱。女總督察蔣瑞菁見狀向被告展示委任證,並護送“拖篋男”離開。
蔣行了數分鐘後,突然感到有人從後拉扯她的頭髮,令她失去平衡,惟質問下無人回應。被告同日下午六時許被捕,警誡下承認因飲了半打啤酒,“有啲嬲”,故扯蔣的頭髮發洩。
被告早前亦於旺角“鳩嗚”期間涉襲警被捕,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罰款二千元。
來源:星島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