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生家長因賄賂證人被捕
這起留學生涉嫌綁架案還傳出案外案,6名被告留學生當中的一名學生家長被指因涉嫌賄賂證人被抓,再次上演中國家長試圖“花錢擺平”不成,反而搬起石頭砸自己腳的醜聞。
辯護律師鄧洪在法庭外透露,當天上午波莫納高等法院開庭前,檢辯雙方討論了突發案外案。檢方表示,一名被告人的父親因涉嫌賄賂證人被抓,讓整個案件節外生枝。
■ 分析
律師:最高可判“終身監禁”
該案被告人對美國法律無知,自以為只是打群架之類小事,最多被訓斥一頓
儘管是出於爭風吃醋而引發的案件,但這起綁架案的幾名被告人或將面臨“終身監禁”的嚴重後果。
美媒援引此案律師鄧洪的轉述稱,被告人翟某直到4月出庭時還沒弄清自己所犯罪行的嚴重性。在她看來這不過是在校園司空見慣的學生惡作劇或打群架之類的小事,被發現後最多是被訓斥一頓或者是記過,連開除學籍都輪不到,更談不上被警方逮捕,還要坐牢,甚至是“終身監禁”。
律師表示,這凸顯了中國留學生對美國法律的無知。
根據加州法律,“酷刑折磨”是一項重罪,對酷刑的懲罰是判處終身監禁,並處最高1萬美元罰金。
酷刑罪的定義是:對別人身體造成極大傷害;並且為了報復、勒索或者其他任何目的而虐待、故意對別人施加殘忍或者極端的折磨。
據了解,如果最終認定其中幾名被告人是“未成年人”,對其的處罰或許會稍微輕些,但如果確認是成年人,則將面臨嚴重處罰。
在3日的預審之後,6月18日法庭將繼續傳喚3名被告人,看其是否認罪。如果他們表示認罪,本案就將定罪;如果不認罪的話,還將有漫長的陪審團審理程序。
此外,幾名家長表示,此案中動手的都是女生,男生只在一旁看熱鬧,另一被告人張某只是開車。但根據加州刑法,開車、望風的從犯也同罪並處,所有犯罪人都承擔最重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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