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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大學政治系副教授,弘道書院副院長任鋒(中評社 徐夢溪攝) |
中評社北京6月14日電(記者 徐夢溪)中國人民大學政治系副教授,弘道書院副院長任鋒在12日晚的公法論壇中發表講話。他表示應將借鏡香港問題,思考一個政治體的架構下多樣派制度如何共存,以儒家文明為主體的根源敘事,在精英群體中建立起有效的文化認同與政治認同。
任鋒表示,應將香港問題當做一面鏡子,去思考香港問題乃至台灣問題,即同一個政治體的架構下多樣派制度共存的條件,以及邊界是什麼。他從有儒家參與的歷史憲法視角闡述中國作為一個國族憲制結構的和興問題。
任鋒說,中國作為一個國族憲制建構其發展呈現三個階段。第一個階段,在周禮、周治奠定下,中國作為一個文明體和政治共同體的基本架構。周禮以天子為中心,通過封建制、宗法制形成一套複雜的禮法體制,給後世思考中國的大國問題提供了秩序思考資源。比如“文王以百里而王”的問題,在比如“存二王之後”、“大小相維”的問題。現在的儒家學者已經有意識地用“存二王之後”理解大陸、台灣乃至香港地區特殊政治存在的關係。“二王之後”就是周滅商後,黃帝以前的後人在他們的封地裡有自己的一套禮法,體現周禮文明包容、多樣的特點。
第二個階段是秦漢基本確定下來的大一統。秦漢之制體現為政府作為強有力的政治中心,建立起一套強有力的官僚統治。另外漢制複活了國家主義架構中,周禮從地方到社會禮俗到以士大夫為中心的皇權共治特點,是政府中心的國家或者集權中心的階段。元、清為這個階段貢獻了少數族群入主中國而有效整合中亞乃至西北多種不同的宗教風俗邊疆地區的有效經驗。
第三階段從晚清開始,香港問題恰恰在這時作為一個非常顯著的線索呈現出來,意味著主權國家體系對於現代中國立國的有效推動。在此階段,需要思考香港問題給現代中國的國族構建本身帶來的挑戰,及其內涵。在反對派和中央政府之間,政治改革的具體方案有一個基本性的前提——政治互信,然而現政治互信的缺乏,是多邊間沒有政治、文化公約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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