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6月18日電/“全國專車第一案”代理律師發布消息稱,原本應於6月17日之前一審宣判的“專車第一案”延期審理,延期3個月,最晚將在9月17日之前作出判決。“這或是在等待上面的政策進一步明朗。”代理律師稱。
2015年1月7日,濟南專車司機陳超使用滴滴打車軟件,將兩名乘客從八一立交橋送至濟南西客站,被濟南市客管中心的執法人員認定為非法運營,罰款2萬元。因不服處罰決定,陳超向濟南市中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認為被告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存在處罰主體錯誤、認定事實錯誤、執法程序違法和適用法律錯誤,要求濟南市客管中心撤銷處罰。2015年3月18日,法院正式受理該案,於4月15日開庭。
18日上午,專車司機陳超的代理律師李文謙在自媒體上發布消息稱,本來昨天(2015年6月17日)應是該案宣判的最後一天,但實際上並未作出判決。今天當事人親自前往法院詢問了該案的審判長,審判長告知由於該案案情複雜,已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作了延期審理的申請,目前明確了將延期三個月作出判決,應該在2015年9月17日前。這和本人的預測一致。
李文謙說,由於該案發生在5月1日新行政訴訟法實施前,新法規定一審審限為6個月,舊法為3個月,該案適用舊法應於立案後3個月內審結,存在特殊情況依法可以報請高級法院延期。
上午11:00左右,記者就這一消息向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法院相關工作人員核實時,對方答覆稱,至於是否延期,為什麼延期,其本人尚不掌握確切消息,待掌握後會及時發布消息。
“這(延期)完全在我的意料之中。”李文謙說,案情其實並不複雜,但是背後的利益博弈錯綜複雜,雖然我們的訴訟並未涉及專車的合法性,但是這就像一個風向標,容易被解讀。如果判專車司機勝訴,可能會被放大解讀為支持專車;如果判專車司機敗訴,又可能被放大解讀為否認專車的合法性。所以,在上級交通主管部門的政策不明朗之時,法院判決的環境不成熟,他們可能是在等政策。
(來源:《齊魯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