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梁振英昨日下午會見傳媒時稱,投反對票的議員剎停了香港的民主進程。(中評社 李仕奇攝) |
中評社香港6月19日電(記者 李仕奇)香港立法會昨日以28票反對,8票讚成——未能通過全體議員三分之二(47票)的門檻——否決香港政府就修改行政長官產生辦法提出的決議案,2017年特首選舉將沿用由選舉委員會選舉的辦法。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港澳辦、中聯辦及港府都認為,否決的責任在於投下反對票的議員,對此感到失望。
立法會昨晨繼續審議政改方案,尚未發言的28名議員在中午約12時放棄發言機會,在“政改三人組”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做總結發言後,立法會於12時半左右開始進入表決程序。
在表決鐘響至最後一分鐘時,經民聯議員林健鋒突然要求休會15分鐘(另見稿),但主席曾鈺成未有批准。其後大多數建制派在民建聯葉國謙的帶領下離開會議廳,試圖製造不足法定投票人數(35人)的情況,但有九名不知情的建制派議員沒有跟從。曾鈺成在得悉議會內有38人後,宣佈表決議案。
表決結果是,37人出席,28票反對、8票讚成、0票棄權,其中勞工界議員潘兆平並沒有投票,未計入在席議員。曾鈺成宣佈議案不獲立法會通過。
這意味著2017年特首選舉要繼續沿用2012年由1200人選舉委員會選舉的辦法,無法實行歷史上第一次“一人一票”普選行政長官。中央官員、港府以往多次重申,再次重啟“政改五步曲”要在2017年之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