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在信中質疑梁國雄“素來向公眾呻窮,聲稱自己經濟狀況欠佳,並以此為藉口,長期霸佔公屋”,於本月中又表示要為繳付訟費向公眾籌款,但原來已在今年三月償還款項。即使該筆款項以籌款所得,但未見梁國雄向立法會作出申報,又沒向公眾交代籌款過程和細節,認為此舉已牴觸《議事規則》。
陳又稱︰“梁國雄年前已涉及‘政治獻金’事件,月前亦聲稱遭人買票賄賂”,認為梁國雄身為公職人員,其行為不但受條文約束,亦為社會廣泛關注,故必須促請廉署嚴肅正視梁國雄的錢從何而來。
陳雲生昨晚向本報表示透過本身網絡渠道查證得知,梁國雄並未向立法會申報有關訟費是否籌款所得,認為梁有責任交代該筆款項來源,故去信廉署要求徹查。
來源:星島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