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實地考察旅遊,通過宣講會和推介會增強迷惑性。69歲的趙女士和78歲的莫先生是在“大塊金”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一案中受害的一對夫妻。趙女士告訴記者,他們當初本來想買房,但錢不夠,在街上偶遇“大塊金”做宣傳,聲稱是投資黃金的項目,收益率很高,能賺上百萬元。
“他們為了壯大聲勢,在豪華酒店開茶話會,請聲稱已投資的老人出面打廣告,宣傳項目背後有內蒙古、廣州和上海黃金交易所的領導支持。為了讓我們相信,還組織了一部分老人去內蒙古旅遊、參觀。”趙女士說。夫妻兩人信以為真,一股腦把一輩子積蓄的50萬元投了進去。
家庭和法律防線均需強化
復旦大學人口與發展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彭希哲說,隨著我國人口逐漸老齡化,老年人理財遭詐騙等問題日益突出。
廣東省社科院人口與社會研究所研究員鄭梓禎表示,老年人頻遭理財詐騙的背後,固然有其自身認知能力退化的問題,但是來自家庭和社會關懷的不足,同樣給了違法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機。
國家老齡委公布的數據顯示,目前我國城鄉老年家庭空巢率已近50%,有的大中城市甚至達到70%。“長期和兒女分開或者被親人疏忽,造成老人的情感饑渴。他們希望交流和被關懷的心理訴求很難得到滿足,一些兒女覺得‘自己說話父母聽不進去’,某種程度上也是交流不足造成的。一些老人在推銷人員那裡獲得了表面上的尊重與呵護,特別容易降低對風險的警惕性。另外,還有一些老人長期與社會脫離,把理財、投資等行為當作與社會發生有效聯繫的一種方式,但因為知識和認知能力不足,給詐騙分子鑽了空子。”鄭梓禎說。
很多詐騙案暴露出監管不力的問題,有關方面對於良莠不齊的投資理財公司缺乏相應規範。據法律人士介紹,不少主營“投資管理”的理財公司,實際上只有一張咨詢類業務牌照,並沒有投融資等金融業務的資質,在法律上也打著擦邊球。
劉春泉等認為,一方面,公安部門要嚴格執法,嚴厲打擊詐騙分子,保護投資者特別是老年人的財產安全;另一方面,金融業監管部門對於民間理財機構也亟須明確監管規則,通過註冊備案以及日常審查等方式防範金融詐騙。
此外,業內人士表示,不法分子利用銀行等正規場所,違規向老年人推銷高風險理財產品的事件不斷發生,要高度關注正規商業銀行的“內鬼”問題。
事實上,早在2006年,銀監會就發布了《關於商業銀行開展個人理財業務風險提示的通知》,要求“商業銀行應禁止理財業務人員將理財產品(計劃)當作一般儲蓄產品,進行大眾化推銷;禁止理財業務人員誤導客戶購買與其風險認知和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理財產品”。
某股份制銀行客戶經理告訴記者,按照公司風險控制的要求,65歲以上的個人客戶,應當不允許購買風險較高的理財產品。但是,很多銀行在具體執行時不夠規範和嚴格。
“對於利用商業銀行等正規營業場所向老年人違規銷售高風險理財產品甚至詐騙的,銀行不能以‘不知情’‘不相關’等理由拒絕承擔責任。”劉春泉認為,商業銀行等也應當按照監管要求嚴格內控,切實履行其應當承擔的社會責任。
(來源:新華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