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個風險防範點
1 離職手續未辦完,勞動者工資應照發
2 不繳社保,勞動者雖自願但企業仍違法
3 客觀情況發生重大改變,雙方協商不一致的,企業可解除勞動合同
4 試用期內用人單位也不能讓勞動者隨便走人
5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達成一致意見,雙方就應履行
6 同事證言可作為勞動關係確認依據
7 因勞動者違紀而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五項證據缺一不可
8 勞務派遣職工遭遇工傷,用人單位和用工單位都有賠償責任
9 女職工產檢、產假期間的工資應照發
10 勞動者加班應注意保留證據
(來源:北京晨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