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6月30日電/為進一步簡化台胞來往大陸入出境手續,明天起,公安機關實施取消台胞簽注政策,不再辦理台胞簽注,口岸邊檢機關不再查驗台胞簽注。台胞持有效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簡稱台胞證)即可經開放口岸來往大陸並在大陸停居留,無需辦理簽注。同時,公安機關年內將實施電子台胞證。在北京居住的台胞可向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提出申請。
據介紹,隨著兩岸交流日益密切,兩岸人員往來持續增長。2014年,來往大陸台胞達1073萬餘人次。7月1日起台胞申請辦理台胞證的渠道不變,從台灣地區、港澳地區申請來大陸的,可向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派出或委托的有關機構申請;未持有效出入境證件直抵入境口岸的,可向口岸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一次出入境有效台胞證。7月1日前,台胞仍需持有效的台胞證及簽注來往大陸並在大陸停居留,請廣大台胞關注政策實施情況,合理安排辦證時間。
有問必答
取消台胞簽注 台胞來往大陸有何便利
昨天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有關負責人回答了記者問題。
問:取消台胞簽注後,台胞來往大陸有什麼便利?
答:自7月1日起,台灣居民持有效的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即可經開放口岸出入境大陸並在大陸停居留,無需辦理簽注,極大地便利了台胞來大陸從事旅遊、就業、就學、投資、探親訪友等活動。此外,取消台胞簽注政策實施後,台胞持有效的五年期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在具備自助查驗條件的口岸邊檢機關備案後,可實現自助通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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