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聯網+”下,大數據的應用為眾多電商所熱衷,通過在提供服務過程中搜集到的用戶個人喜好等信息,分析出個人的行為特征。目前,互聯網的普及使個人信息完全在網上“不留痕”很難做到,哪些是企業可以搜集使用的個人信息,哪些個人信息屬於法律保護的範疇,還存在一個相當模糊的地帶。
李欲曉強調,個人信息洩露的嚴重狀況已經超出我們的想象,因此當務之急是制定一部個人信息保護法,對公民個人信息的采集、使用和保密等問題作出詳細規定,讓懲戒更加具有操作性。
網絡暴力不可忽視
最近,今年高考中一則材料作文的原型被網友“人肉”,導致其在新浪微博遭到5萬多條謾罵和攻擊,博主最終被迫關閉了評論。有網友稱,這幾萬條批評的評論,有的只是對高考的壓力釋放,但結果卻給當事人造成了實實在在的傷害。
近些年,“人肉搜索”異常火爆。儘管一些地方的“表叔”“房姐”等社會熱點事件也的確幫助紀檢部門查處了一些官員的貪腐行為。但隨著“人肉搜索”被越來越多地使用,甚至連普通人也被波及時,“人肉搜索”則可能侵犯隱私、傷及無辜。
目前,最高法出台的《關於審理利用信息網絡侵害人身權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明確,不得涉及病歷資料、健康檢查資料、犯罪記錄、家庭住址、私人活動等。這被認為是給無序的“人肉搜索”套上了法律的繮繩,把網絡輿論監督納入到了法治化的軌道。
“網絡暴力的危害不可低估。”人民網輿情監測室秘書長祝華新認為,一些熱點輿情中網民的表達涉嫌侵犯其他人的合法權益。
祝華新表示,依法治網中網民是主體,因此首先要保障網民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保障網絡平台上的個人權益,一是重申和嚴肅法紀,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網民不是特殊公民,網下不能做的,網上同樣不能做。二是保障各利益相關方表達權的均衡。在一些突發事件和熱點議題上,網絡輿論場經常呈現出一邊倒的聲音,網民和“大V”都容易選邊站,偏聽偏信。“比如城管與攤販的衝突,網上經常是一邊倒的同情攤販的聲音,而城管一方的解釋常常就被淹沒了。現實生活中,的確常常是城管暴力執法、欺負攤販,但也存在攤販暴力抗法的情形。因此要挖掘真實,就一定要把城管一方的聲音‘打撈’上來,與攤販一方的說法、市民的說法仔細比對。”
網民表達的權利邊界在哪裡?“止於他人的合法權利。不能因為是在虛擬的互聯網上,就可以恣情縱意,把他人當做自己負面情緒的垃圾箱。” 祝華新說,微信等移動互聯網服務的普及,把中國人拉回到久違的集體生活。學會相互包容、相互尊重,對當代中國人的文明素質,是一種考驗。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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