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7月14日電/韓國仁川地方法院刑事法庭13日以涉嫌“侵犯”韓國海域和“非法捕撈”,分別判處3名中國漁船船員1-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和每人5千萬韓元(約合人民幣28萬元)的罰款。
報道說,上述3名船員涉嫌於5月28日晚7時許進入韓國海域,在仁川市甕津郡延坪島西南方向8海裡處用雙船底拖網等漁具“非法作業”。8時20分許,仁川海洋警備安全署所屬警員要求停船,但船員們沒有回應,後被韓國警方抓獲。
仁川法院表示,“船長作出讓人難以理解的強辯,否認罪行,且毫無反省跡象。考慮到他們陳述態度及非法捕撈數量等,作出了上述判決”。
(來源:環球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