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深受西方影響,中國國內會有少數人對抓捕犯案死磕派律師一直抵觸到底,但大多數人會接受法庭審理傳遞出的信息,因此這是中國社會通過具體案例就何為法治形成和擴大共識的一個機會。
除了美國務院,台灣、香港一些極端力量也出面指責內地公安的抓捕行動,客觀說,它們的表現令內地公眾反感,民間會有一些人認為,被這些外部勢力支持,說明被抓者的確不是什麼“好人”。
然而國家的處理要跳出外部因素的干擾,要堅守事實,堅守法律程序。全球化環境下,中國內部的反體制因素有可能與外部因素產生相當錯綜的勾連,它們哪些是對此案有定性意義的,哪些是普通意義上的,一定要區別開。
打掉一個有“維權律師”涉嫌參與的犯罪團夥,不僅要實現中國社會治安的進一步平穩,還要力促國人在中西意識形態的爭議點上更加自信和團結,這既是法律和治安之戰,也是人心爭奪戰。而我們向後一場戰役的投入程度,一點也不應當比對待前一場戰役的認真程度低。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有違法犯罪者都須受到懲處,哪怕這當中有一些人是律師。讓接下來無可挑剔的司法辦案過程來證明這個道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