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研的具體方法除查閱和搜集檔案文獻資料、有關報刊資料及此前研究成果外,李忠傑透露,對一些特殊的重大事件,特別是重大慘案等,也同時進行社會調查,記錄證詞證言。
“有條件的,還進行必要的司法公證,如南京大屠殺、潘家峪慘案等,使這些調查都成為在法律上可以采信的證據。”李忠傑介紹。
整個調研工作,還有多項原則要求,李忠傑透露,包括不許追求任何高數字、高指標;不允許用“不計其數”、“無惡不作”這類抽象的形容詞來概括相關內容等。
2 調研有無困難?
走訪山東逾八成70歲以上老人
“如果在60年前、70年前就進行大規模調查,那會方便得多。”昨日,李忠傑坦承,當時雖做了一些調查,但沒做到底,不夠系統。
但李忠傑認為,即便調研時機再晚、有再多困難,也要做下去,為此,他們克服了大量困難。
例如,山東省通過省、市、縣一層層調研,走訪了全省80%以上70歲以上(即1937年全國性抗戰爆發以前出生)的老人,僅搜集證言證詞,就達79萬餘份。
但歷史已過去幾十年,有的見證人和知情人對死難者信息的記憶本身就不完整,而參與調查筆錄和名錄整理的人員多達數萬,對死難者信息各要素的規範和掌握,也難做到完全一致。
因此,山東省委黨史研究室在《山東省百縣(市、區)抗日戰爭時期死難者名錄》編纂說明中透露,名錄編纂工作仍很複雜。
“比如說人的姓名,中國人的姓名有的是很正規的名字,有的是小名,有的是去世了,家裡沒人了,怎麼辦?”李忠傑也持類似觀點,他說,為此採取諸如讓村裡70歲以上的老人開會回憶某某家孩子如何死亡的方式,盡可能確保準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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