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賄”、“敲詐”問題均不了了之
近兩年過去,王林“行賄”、“敲詐”、“別墅違建”等其他問題,均不了了之。“非法持槍”和“非法行醫”,也有了結論:王林非法持槍證據不足,王林非法行醫未發現有效線索和證據。上述結論一公布便再次遭到輿論質疑。
非法持槍一說,來自鄒勇舉報。鄒勇稱,王林家中私藏槍支,曾外出打野鸕鷀。他稱,王林持有的是一支5連發來複槍。2008年,王林攜槍到宜豐縣一個水庫打野鸕鷀;2011年,曾有人目擊王林在蘆溪“王府”後院,持槍打鳥。2013年8月1日,蘆溪縣公安局下達立案告知書稱,該局認為“王林非法持有槍支案”符合立案條件,決定立案偵查。
2015年7月8日,在調查近兩年後,萍鄉市公安局通報稱,在接到鄒勇舉報後,蘆溪縣公安局依法搜查王林兩處住宅、三次傳喚王林詢問、詢問了王林多個地點的社會關係人及鄰居等二十餘人,均未獲得有價值的涉案線索,王林涉嫌非法持有槍支案件證據不足。
調查組未查出王林非法行醫證據
王林自稱可以用氣功治療疑難雜症,還稱自己的病人從國家元首、軍政要員、富商巨賈到平民百姓。2013年7月,蘆溪縣委宣傳部長龍軍稱,針對王林涉嫌非法行醫情況已成立專項調查組進行徹查。然而,調查近兩年後,萍鄉市衛計委負責人今年7月3日表示,並未查出王林非法行醫的有效線索和證據。
(來源:《新京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