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他在香港還有一個房產的案子,2013年10月份已經一審,我勝訴了,但是鄒勇又提出新的證據,我可以拿出證據證明他的證據是偽證,但即便我贏了,我也要負法律責任,所以我決定撤訴。
南都:為什麼撤訴?
王林:2008年10月,我幫鄒勇辦理香港投資移民,在香港北角電氣道233號城市花園購買了一套房子,墊付800多萬。當時為了證明這套房產是他的,在香港入境處幫他做了偽證,證明這個房子他曾經預付款。他提供的新證據,就是說他當時已經預付款了。所以,我打算撤訴,房子不要了。
我希望你們媒體把這個事報道出來,我擔心等我撤訴的時候,他會找到媒體,在這個事情上大做文章,到時候,我再解釋,就解釋不清了,也沒人信了。
南都:鄒勇為什麼這麼對你?
王林:他就是想把我弄臭,把我弄倒,他欠我的錢就不用再還了。再就是,我之前去中央巡視組舉報過他,鄒勇跟當地官員勾結,如果真查起來,估計一個都跑不了,所以就聯合起來搞我。
“我認識的那些高官,絕大多數是一面之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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