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海鳴經過調研發現,雖然各大打車平台聲稱提供的專車業務是借助電召信息平台,將用戶的租車需求與代駕勞務需求進行匹配,他們只和依法運營的汽車租賃公司和勞務公司簽約,從來不會和私家車簽約合作,但實際上,所謂“專車”魚龍混雜,其中包括大量非法運營的私家車。
在他看來,對互聯網專車的模式創新應予以鼓勵,但目前對此還缺少明確的界定。因此,有關部門應盡快從法律上對此進行界定,對於有營運資質的租賃車從事互聯網專車業務的經營行為,也要在法律上予以認定,同時出台相應的管理規範和運價指導,使之與現有的出租車運營形成良性互補,而不是惡性競爭。
與此同時,對於違法“黑專車”的打擊也決不能手軟。2014年8月1日,上海市政府已發布《上海市查處車輛非法客運辦法》,其中第八條規定:“利用互聯網網站、軟件工具等提供召車信息的服務商,應當遵守客運出租汽車調度服務規範,並向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提供客運服務駕駛員和車輛的信息。”目前,違反這一條款的處罰是“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屠海鳴表示,這一處罰過輕,參照海外經驗,交通主管部門應該嚴格禁止專車運營平台招募無營運資質的私家車從事營運,否則將嚴厲處罰。“專車運營平台如果招募無營運資質的私家車從事營運,只要被發現一次,就要面臨‘平台被封’的處罰,而不是一罰了事。”
市交通委:將制定專車標準,在合法前提下創新
針對屠海鳴委員的這一提案,上海市交通委近日作出了正式答覆。答覆指出,在聯合多部門從源頭上對網絡軟件公司進行制約的同時,上海還將研究推出約租車,促進網絡約租車規範發展,並鼓勵移動互聯網與出租汽車行業融合創新,提高運營服務效率。但是,網絡約租車平台要遵守運輸市場規則,提供合法營運車輛,配備合格駕駛員,保障乘客合法權益。市交通委還將引導第三方網絡平台與有客運資質的經營者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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