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7月28日電/國家質檢總局辦公廳5月19日發布了關於開展電梯安全監管大會戰督查工作的通知,今日(7月28日)在該局官網上重申該通知。
國家質檢總局:五六月份就督查了11省份電梯安全
知顯示,質檢總局在5月中旬至6月上旬對天津市、浙江省、山東省、湖北省、湖南省、四川省、重慶市、貴州省、雲南省、青海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等共11省份電梯安全開展督查調研。
通知顯示,此次督查的重點為:各地大會戰動員部署情況,工作機構、方案、人員、經費等落實情況,電梯應急處理平台建設計劃和實施情況,企業自查自糾進展情況,各地工作中的亮點和遇到的問題等。
督查方式為採取聽匯報、查資料、問詢、現場了解等方式,重點督查省級質監部門工作落實情況。同時至少到2個市(區、縣)基層質監部門了解大會戰進展情況。選擇部分電梯使用、維保單位了解隱患排查進展情況,以驗證大會戰工作是否部署和落實。
通知還顯示,此次共組成9個督查組,對11個省級質監部門進行督查。總局領導將適時對有關省市進行督導調研。
通知要求,督查組應深入基層和一線,具體了解各地工作實情,力求全面、準確掌握基層工作情況。督查組聯絡員負責與被督查的省級質監部門聯繫,告知督查行程、工作方式、工作內容等,督查結束後提交督查報告。督查組應認真總結督查情況、典型案例、好的經驗等,及時發至宣傳組,加大宣傳和報道力度。督查組應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和質檢總局有關紀律要求,輕車簡從,減少對督查地日常工作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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