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職務犯罪多涉及企業經營活動,為規範對企業的偵查,八項禁令還要求,嚴禁違法干涉涉案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嚴禁違法違規處理查封、扣押、凍結涉案財物。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熊秋紅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中國刑法、刑事訴訟法雖然對涉案財物處置都有規定,也出台了不少司法解釋和規範性文件,但目前涉案財物處置隨意性較大。
八項禁令要求,對任意查封、扣押、凍結公私財產,或不依法及時返還扣押、凍結款物,或侵吞、挪用、私分、私存、調換、外借、壓價收購,或其他違法違規處理扣押、凍結款物及其孳息的,依紀依法追究決策者和執行者的紀律、法律責任。
八項禁令
嚴禁擅自處置案件線索、隨意初查和在初查中對被調查對象採取限制人身、財產權利的強制性措施;
嚴禁違法使用指定居所監視居住措施;
嚴禁違法干涉涉案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嚴禁違法違規處理查封、扣押、凍結涉案財物;
嚴禁阻止或者妨礙律師依法會見犯罪嫌疑人;
嚴禁在未全程同步錄音錄像情況下進行訊問;
嚴禁刑訊逼供以及其他非法取證行為;
嚴禁違反辦案安全紀律。
(來源:南方都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