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崇喜開庭受審(來源:南昌法院微博) |
中評社北京8月11日電/南昌中院11日依法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四川省政協原主席李崇禧涉嫌受賄一案,被告人李崇禧對其犯罪事實無異議,並當庭表示不會上訴,法院將擇期宣判。
據央廣網報道,8時30分,審判長敲響法槌,宣布開庭,並傳被告人李崇禧到庭。審判長查明了被告人李崇禧的身份信息、被採取強制措施、收到起訴書副本日期等情況。審判長宣布了案件的來源、起訴的案由,宣布了合議庭組成人員、書記員、公訴人及辯護人的名單,告知了被告人李崇禧及其辯護人在法庭審理過程中依法享有的訴訟權利。被告人李崇禧及其辯護人均表示不申請回避。
在法庭調查環節,公訴人宣讀了起訴書。被告人李崇禧表示對其受賄的犯罪事實無異議。
公訴人表示,被告人李崇禧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李崇禧表示對公訴意見無異議。
李崇禧在最後陳述時表示,深感對不起黨、對不起同志和廣大人民群眾。將擁護黨中央和中央紀委堅決懲治腐敗的決策,堅決支持人民法院的公正判決,並當庭表示不會上訴。
隨後審判長宣布休庭,合議庭將在休庭後依法進行評議,並擇期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