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20日電/香港律政司日前正式就去年“佔中”前衝擊政總的搞事學生提出檢控,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強調當局在作出決定的過程中沒有政治考量,批評所謂“政治檢控”的指摘是“扣帽子”,是不健康亦不客觀的看法。他又解釋,律政司之所以就法庭判處“佔領”人士社會服務令的結果提出司法覆核,是認為有關案件在法律原則及阻嚇作用方面有改善空間,希望透過符合澄清同類型關乎刑事罪行的量刑標準。
香港學聯與學民思潮成員去年九月二十六日,衝入特區政府總部東翼前廣場,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及學聯祕書長羅冠聰等日前收到警方提出起訴,涉嫌煽動他人蔘與非法集會等罪名。對於反對派提出“政治檢控”的指摘,正在北京出席法律研討會的袁國強在回應傳媒提問時直言:“不是說某些人因為某些身份,無論是一般人士也好,學生的活躍分子也好,或是議員,因為他有特殊身份,所以一遭受檢控就用了政治檢控,這個‘扣帽子’的方式形容。”
袁國強重申,律政司在作出檢控的時候,不會加入任何政治元素。在整個過程中,亦沒有任何人向律政司施加任何政治壓力。他指出,對整個刑事檢控制度,若動輒就說有“政治檢控”,是不健康亦不客觀的看法,對律政司檢控科的同事而言絕不公道。袁國強表示,在作出判斷的時候,應該看重事件本身。從法律及刑事檢控角度看是否有足夠證據,而不是針對個別的人士。
檢控無關任何選舉
至於時隔一年才正式提出檢控是否與區議會選舉臨近有關,袁國強回應說:“區議會選舉或其他選舉與律政司的檢控工作完全沒有任何關係”,“時間上,我們沒有與任何選舉,包括區議會選舉掛鈎。”他反問,如果當局在處理有關案件時真的涉及政治考量,為何不快點作出檢控。袁國強解釋,在大概三個月的“佔中”過程中,出現很多涉及違反刑事罪行的個案;警方要就每一個案調查,提供給律政司的資料是“非常非常多”。在過去一年中,律政司刑事檢控科的同事的工作量也非常大。至於其他參與“佔領”行動的人士是否同樣會被檢控,他表示,當局需要逐一處理相關資料,在研究過具體的資料後再決定是否作出檢控;如果不需要的話,亦會通知相關當事人,不會作出檢控。
申覆核澄清量刑標準
早前法庭裁定四名參與“佔領”行動的人士非法集結和刑事毀壞,判處他們社會服務令;律政司不滿提出覆核。問及當局提出覆核量刑的標準,袁國強指出,當局審視個案的資料,包括事情發生經過、涉及的行為性質,暴力成分等因素,認為判處社會服務令並不適合。
他說:“我們認為在法律原則及阻嚇作用方面,有改善空間,所以我們在這方面向法庭提出申請刑期覆核。”袁國強續稱,申請覆核的其中一個原因,正是希望可以有機會在法庭透過司法程序,澄清這類刑事罪行的判刑準則應該如何,希望在法庭有一個較充分的機會處理。至於最終的標準為何,他認為需要視乎法庭最後如何處理這類型的案件而定。
曾健超案待大律師意見
針對有警員在“佔領”行動期間涉嫌毆打示威者的案件,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表示,由於個案的敏感性,當局向一名獨立的英國御用大律師索取意見。他透露,目前仍未收到該名大律師的回覆,但認為可以在不久的將來收到有關意見。袁國強又表明,如果諮詢得到的意見清晰,相信律政司沒有需要再要求警方提供任何其他資料就能夠做出決定。
袁國強昨日在回應記者關於“七警”案的最新進展時解釋,案件涉及的內容可以分為兩方面,一方面是公民黨曾健超當日的行為;另一方面是七位警方人士涉及的行為。他指出,因為相關的關係和程序,以及該案的敏感性,所以律政司向外間索取了一位獨立的英國御用大律師的意見。袁國強說,現階段仍有一部分的法律問題,當局仍在等候這英國御用大律師的意見。
至於何時才能取得完整意見,袁國強相信不會太久,但要視乎該名英國御用大律師現時的工作安排而定。他說:“若意見是很清晰,沒有需要再要求香港警方提供任何其他資料,我相信可以做一個決定。”他又強調,若沒其他跟進事件,當局可以儘快作出決定;但若有其他跟進,則要視乎跟進的工作內容而定。
各界促社會尊重法治
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學聯祕書長羅冠聰和前祕書長周永康去年九月煽動他人衝入政府總部東翼前地,嚴重衝擊香港核心價值,激起社會各界強烈譴責。對於“雙學”領袖被警方正式起訴,各界人士表明,這宗案件根本不是政治打壓,促請各方尊重法治。
圖政治化賊喊捉賊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陳勇表示,當初“雙學”聲稱明知衝擊是違法行為,但他們為了所謂的理想而犯法,按照他們的邏輯,現時才起訴他們實在太遲。“我相信司法制度,大家亦要尊重法治,讓法官作出公正的裁決。這宗案件根本不是政治打壓,除非‘雙學’將一切政治化。”陳勇續說,“雙學”高呼“政治檢控”,往往都是他們將一切政治化,是賊喊捉賊的行為。假如犯事者感到後悔,可以向法官求情,這樣才能體現出香港是法治之區。陳勇又指出,蒐證需要時間,加上這宗案件相當重要,檢控時要更加審慎,所以現時才起訴雙學是正常的處理方法。陳勇強調,任何犯法的人也要付出代價,不能因為套上“光環”就能免被起訴,否則就是輸打贏要的表現。
蒐集足夠證據需時
工聯會副會長黃國健指出,七十九日的“佔領”行動是違法行為,對社會秩序造成極大的衝擊,所以煽動他人的領袖需要負上法律責任,而律政司或警方起訴他們是有理由的。此外,黃國健又表示,“任何事件也可以解讀成政治事件,但這次起訴的不是政治罪名,而是刑事罪名。‘雙學’說是政治檢控不過是為了洗刷罪名,不負責任的講法。”他續說,雖然這次起訴來得較遲,但相信是因為警方需要蒐集足夠的證據,強調這次起訴向社會傳遞了任何犯法的人也要負上法律責任的訊息。
近日有不少政治人物被檢控,社會有聲音批評這是所謂的“政治檢控”;青年民建聯主席顏汶羽批評這是過分的猜疑。他強調,我們應相信律政司的專業判斷,基於實證去做檢控決定:“我們更要相信司法制度的獨立,我們不應該干預司法判斷的過程。從政者應更用心服務社會,不應事事上綱上線,令所有事件政治化、黨爭化,這對香港沒有好處。”
來源:大公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