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後,派駐機構工作經費在駐在部門預算中單列,也是為了使派駐機構不再有依附性,避免出現“駐”的制約。派駐機構要充分利用“在一個樓裡辦公、一口鍋裡吃飯”的優勢,督促駐在部門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強化黨的領導核心作用,把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結合實際落到實處。
監督首先要盯住駐在部門機關本身,而不是重點發散、去整個系統到處檢查工作。對問題要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發現苗頭就及時提醒,有了疑點就談話警示,重要情況向派出紀委報告,把監督做細做實。
文章要求,要緊緊牽住落實主體責任這個“牛鼻子”。黨章和黨組工作條例規定,黨組在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上負主體責任。黨風廉政建設離開了各部門黨組織,單靠派駐機構是抓不好的。紀檢組長要經常與黨組書記交換意見,及時通報發現的問題,推動督促落實從嚴治黨要求。要強化機關各級黨組織的責任擔當,對落實主體責任不力的提出問責建議,推動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傳導壓力的局面,真正把“兩個責任”落實下去。
此外,信任不能代替監督。中央紀委向中央辦公廳等派駐紀檢組,向全黨全社會昭示了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堅強決心。全面從嚴治黨、強化黨內監督,監督黨管的組織、黨管的幹部就不能有空白,必須加快推進派駐全覆蓋。派駐機構要理順工作關係,明確監督職責,提高履職能力,在從嚴治黨、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中發揮“前哨”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