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9月16日電/兩名在電話騙案中負責收錢的內地青年,在香港區域法院分別判監3年8個月及3年2個月。
兩名20歲及21歲被告早前承認洗黑錢及串謀洗黑錢共六項罪名。案情指五名長者早前分別接到來歷不明的電話,對方訛稱其子女被虐打,要求付錢才放人,牽涉金額約十八萬。其中一名老翁第二度提款時,收到兒子電話才得悉被騙,警方接報後拘捕兩名被告。
法官判刑指,兩名被告雖然只扮演跑腿負責收錢,但來香港唯一目的是犯案,而且知情。案中受害人均是長者,容易受騙及感到害怕,又指此類電話騙案猖獗,不斷重複發生,接納控方加刑申請。
來源:無線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