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19日電/為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支持新產業、新業態,國土資源部等六部委制訂的一系列用地新政策18日對外公布。
由國土資源部聯合國家發改委、科技部、工信部、住建部、商務部下發的《關於支持新產業新業態發展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用地的意見》,從加大新供用地保障力度、鼓勵盤活利用現有用地、引導新產業集聚發展、完善新產業用地監管等幾個方面採取措施,集中釋放用地政策紅利。
在加大新供用地保障力度方面,《意見》依據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產品和相關服務指導目錄》《中國製造2025》等,明確新產業、新業態用地類型;“先存量、後增量”優先安排用地,新產業發展快、用地集約且需求大的地區,可適度增加年度新增建設用地指標;運用多種方式供應新產業用地,推行先租後讓、租讓結合;採取差別化用地政策支持新業態發展,如光伏、風力發電等使用未利用土地的,不改變地表形態的用地部分可按原地類認定;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移動通信基站等用地面積小、需多點分布的,可採取配建方式供地。
在鼓勵盤活利用現有用地方面,《意見》提出對製造業邁向中高端的企業用地,生產性、科技及高技術服務業發展用地,建設創業創新平台用地,“互聯網+”行動計劃實施用地實行過渡期政策,5年內繼續按原用途和土地權利類型使用土地;期滿或涉及轉讓的,按新用途、新權利類型、市場價辦理用地手續。在引導新產業集聚發展方面,有效保障中小企業發展空間,鼓勵開發區、產業集聚區規劃建設多層工業廠房、國家大學科技園、科技企業孵化器;引導土地用途兼容複合利用,新產業的工業、科教用地可兼容建築面積比例不超過15%的生產服務等設施;推動功能混合和產城融合,開發區、產業集聚區適當安排建設用地用於商品零售、住宿餐飲、商務金融、城鎮住宅等。
(來源:新華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