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9月20日電/在日本民眾對國會的多日包圍中,經歷了朝野連續3日的攻防戰後,日本執政黨還是於9月19日凌晨在參議院全體會議上強行表決通過解禁集體自衛權的安保相關法案。自衛隊將不再是一支防禦性的武裝力量,而是一支有極強進攻性的軍事力量,日本政府對外派兵有了法律依據,日本戰後“專守防衛”的安保政策發生重大轉變。
中國現代國際關係研究院日本研究所所長胡繼平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日本安保相關法案的通過,從法律程序來講是毫無懸念的事。民眾的反對將帶來巨大的輿論壓力,影響到安倍內閣的支持率以及執政地位。
日本安保法案來龍去脈
日本執政黨強推的安保相關法案由《國際和平支援法案》和《和平安全法制整備法案》兩個部分組成,包括1個新立法和10個修正法。其中,《國際和平支援法案》作為新制定的永久法,授權日本政府在獲得國會批准的情況下,可隨時根據需要向海外派遣自衛隊以及向他國軍隊提供支援。《和平安全法制整備法案》包括《武力攻擊事態法》《周邊事態法》《自衛隊法》等10部法案。其中,《武力攻擊事態法》改為《武力攻擊及存亡危機事態法》,規定“在日本存亡遭受威脅,國民生命、自由及追求幸福的權利有被徹底剝奪的明顯危險”情況下,日本可以行使集體自衛權。即使日本沒有直接受到攻擊,也可對他國提供後勤支援。《周邊事態法》更名為《重要影響事態法》,自衛隊對美軍及別國軍隊提供後方支援不再局限於日本周邊區域範圍。《自衛隊法》擴大了自衛隊活動範圍,體現在應對“灰色地帶事態”、後方支援、聯合國維和行動、集體自衛權和海外日本人營救等方面。
法案通過後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