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9月21日電/今年以來,各級黨委、紀委把責任追究作為推動“兩個責任”落實的有力抓手,嚴肅追究了一批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責任,有效發揮了教育警示和震懾作用,倒逼了“兩個責任”落實。
記者日前從中央紀委了解到,上半年共有370多個單位的黨委(黨組)、紀委(紀檢組)和4700多名黨員領導幹部被問責,人數與去年全年大體持平,且二季度比一季度有大幅增加,顯示責任追究力度正在加大。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督責任,並要求制定實施切實可行的責任追究制度。
按照中央的要求,2014年重點推動了省區市、中央和國家機關部委黨委落實主體責任,30個省區市和89個中央部門、單位的黨委(黨組)制定了落實主體責任實施意見;今年則在進一步鞏固落實省部一級主體責任成果的基礎上,著力推動地市一級和國有企業黨組織落實主體責任。
責任追究日益成為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利器。在黨中央領導下,堅決查處了山西系統性、塌方式腐敗案件,依據黨章規定,追究了相關黨組織責任;對湖南衡陽賄選案和四川南充拉票賄選案嚴肅問責。
十八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提出,“今年開始,尤其要突出問責”。春節前夕,中央紀委首次通報了8起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典型案件,向全黨全社會釋放了嚴格追究問責的強烈信號。前不久,中央紀委又轉發河南省委關於新鄉市委原書記落實主體責任和新鄉市紀委落實監督責任不到位問題的通報,引起強烈反響。
來源:新華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