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顯示,李小加在就推薦雇員做出決定時,尤其是當申請人數眾多、應聘者缺乏相應資質或是公司員工名額已滿時,考慮了摩根大通能獲得的潛在好處。他在提到一名應聘者時寫道,鑒於這是一種純關係式的長期雇傭,因此需要真正理解它給公司帶來的好處。
美國和香港監管部門進行的刑事和民事調查試圖確定摩根大通等銀行是否通過雇用亞洲政府官員和企業高管的親戚朋友來贏得業務。美國的調查是依據《海外反腐敗法》(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該法案禁止美國公司通過給予外國官員有價值的東西來獲得業務或者不公平的優勢。除政府官員外,香港法律還禁止向私營公司高管行賄。
法律專家稱,根據《海外反腐敗法》的規定,關係招聘的合法性界定非常複雜,取決於招聘的目的是否為了不正當地取悅官員,進而通過這些官員濫用職權來獲得業務,此外還取決於求職者是否合格以及他們是否被授予了實際的職位(而非虛職)。摩根大通及其他公司的律師表示,將合法的招聘行為作為《海外反腐敗法》審查目標是對該法律的新延伸。摩根大通於2013年8月首次披露其招聘行為遭美國監管部門調查。
李小加的郵件內容顯示,面對手握權力的中國官員所提出的雇傭他們子女或者熟人的要求,李小加非常掙扎。郵件內容顯示,他努力遵守標準,在推薦之前詢問求職人的資格情況,聲稱願意冒著得罪客戶的風險也不會招聘不合格的雇員,並且也確實否決了一些候選人。並且即便是他支持的關係招聘,李小加也多次表達了對向他施壓的客戶和朋友的惱怒。
他在一封郵件中向同事表示,他希望有一部法律禁止這種行為。
李小加是香港交易所首位大陸出生的行政總裁。他在進入大學前是一名海上石油工人。他持有加州大學(Columbia University)法學學位,曾在紐約的律所工作過,後來在1994年加入美林(Merrill Lynch),於1999年成為美林中國區總裁。他於2003年加入摩根大通,擔任中國區主席。
來源:搜狐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