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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恩國:香港須停止拉布 實現兩權合作
http://www.CRNTT.com   2015-09-26 00:35:40


中國法學會理事、中澳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馬恩國大律師。(中評社 高映竹攝)
  中評社香港9月26日電(記者 高映竹)昨日,中國法學會理事、中澳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馬恩國大律師在出席“基本法25周年:三權分立與行政主導”座談會時表示,香港現在需要有效停止拉布,立法會要實行更強有力的管理機制,拉布結束之後,香港就會擁有世界上更完整的兩權合作體制。

  馬恩國表示,外國所謂的三權分立制度,實際上就是兩權(立法、行政)合作,司法獨立。
 
  馬恩國又說,現在香港的環境慢慢變成了兩權對立,即行政立法對立,現在,在全世界各個國家與地區中,香港的拉布狀況最為嚴重。一系列的事件不斷促發行政權立法權對立起來。他指出,香港現在需要做的是有效停止拉布。

  馬恩國希望香港市民明白,香港特區特首不僅僅是政府的行政長官,同時,根據基本法,特首更加是特區的首長,類似於“皇家權力”。

  中聯辦主任張曉明在一個紀念《基本法》頒布25周年研討會上致詞時表示,香港的政治體制,是中央政府直轄下以行政長官為核心的行政主導,特首的地位在三權之上。這一言論引來香港社會大討論,以上座談會發生在上述背景下。

  1990年4月4日,第七屆全國人大第三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同時作出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決定。1997年7月1日,香港回歸祖國,基本法正式實施。香港基本法是根據憲法制定的基本法律,規定了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的制度和政策,是“一國兩制”方針政策的法律化、制度化,為“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提供了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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