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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在廉政公署門前守候。(中評社 莊恭誠攝) |
中評社香港10月5日電(記者 莊恭誠 李仕奇)香港廉政公署今日上午正式落案起訴前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曾蔭權兩項涉嫌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下午2時30分在東區法院提堂。
曾蔭權上午抵達北角廉署總部,期間現場一度下雨,大批傳媒蜂擁採訪並在場等候。曾蔭權其後獲准保釋,供他使用的政府車輛於上午11時40分駛入廉署總部,十分鐘後離開時一眾記者蜂擁而上,但不確定曾蔭權本人是否乘該車離開。
首項控罪指,曾蔭權於2010年11月至2012年1月任行政長官期間,在行政會議商討批准雄濤廣播(後改名為香港數碼廣播DBC)期間,未有申報或未有披露他與該公司大股東黃楚標,商議租賃深圳東海花園的物業,及向對方的公司支付80萬元租金。
第二項控罪指,曾蔭權於2010年11月至2011年7月任行政長官期間,在建議授勛予建築師何周禮時,未有披露或隱瞞有關的建築師獲聘用負責其深圳物業的室內設計工作。
曾蔭權發表聲明,指自己過去三年多一直全面配合廉署的調查,問心無愧,深信法庭會還他清白。
2012年曾蔭權卸任行政長官前夕,被傳媒揭發懷疑涉及多項貪腐行為,包括被懷疑接受富商款待坐私人飛機和游艇外游、以低價租住商人名下的物業,涉嫌利益衝突。曾蔭權曾為此公開道歉,卸任後受到廉署調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