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是,上級之間的爭鬥,還常會殃及下屬。天強咨詢總經理祝波善說:“我在走訪央企的時候,有中層跟我抱怨,‘一旦董事長和總經理髮生意見衝突,就會逼著我們站隊,苦不堪言’。”
這樣的內鬥和內耗,給下級帶來煩惱和恐懼,並很可能演變為派系之爭,進而延伸到雙方染指的政界、商界、學界,異化一地的政治生態。
當內鬥發展到無可調和,應該如何快刀斬亂麻?當事雙方通常選擇“向上告”,而不是“向外傳”。如前些年,江西省國土廳“幾名廳長間相互有鬥爭”,時任廳長劉積福發現自己辦公室被裝竊聽器後,就向紀委舉報。此後不久,3名副廳長皆落馬。
如今,隨著網絡興起,在網上發帖舉報已成為一方扳倒另一方的新選擇。2012年11月,雷政富事件引爆網絡。該事件爆料人朱瑞峰透露,提供視頻的線人就來自重慶公安方面,其之所以選擇爆料,是內鬥的結果。朱還總結說:“90%的爆料人都來自官場內部。”
不過,貪官之間內鬥,更常見的結局是雙雙被查。一個典型案例是,天津地鐵總公司原董事長王春清和總經理高懷志從工作分歧發展到背地裡相互拆台。2008年,王春清向紀檢機關舉報了“老搭檔”,高懷志被查後又檢舉了王春清,二人同赴監牢。
還有更驚悚的。上文提到的陽春市副市長楊啟周未競爭上市長,又被市長曾威斌調整分工,更是氣不打一處來。一不做二不休,他開始籌謀對市長“雇凶滅口”,最終雇凶殺人未遂,被判處死緩,還牽出了與市長不和的市委書記嚴文耀的腐敗問題。
上述情形引發了公眾的熱烈討論,有人感慨,內鬥未必是壞事。但在成都市委黨校教授劉益飛看來,這種說法站不住腳。
“絕不能將內鬥看做反腐利器。” 劉益飛說,“與小偷、情婦揭腐類似,它們只是客觀上引起了腐敗線索的暴露,提前揭開了腐敗官員的畫皮而已。相反,內鬥留下的深刻教訓,對當地政治生態的嚴重破壞,更值得我們認真總結,好好反思。”
“權力行使得越透明,內鬥就越沒有市場”
梳理內鬥的原因、表現和結果之後,對於內鬥的作用,仍有一些錯誤觀念需要釐清。
有網友認為,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內鬥,可以相互監督,在一定程度上起牽製作用。專家指出,這些論調,混淆了內鬥與正常監督的本質區別。
“以犧牲班子的整體領導力,靠內耗來實現所謂的監督,代價太大了。”上述專家告訴廉政瞭望記者,正常監督與內鬥的區別至少有三點:從目的看,正常監督是出自公心,為了促進工作;而內鬥則主要是為了滿足個人私欲和私利。如申維辰、金道銘在太原“互掐”的原因之一,竟是為了照顧相熟的房地產商。
從對象看,正常監督主要針對某個具體決策、某件具體事宜,而內鬥很大程度上是 “對人不對事”。
河南上蔡縣原縣委書記楊鬆泉,在任5年鬥走了兩任縣長。一次楊主持召開縣委常委會,縣長講了一些不同意見,楊在會上厲聲呵斥說:“你這縣長才當幾天,就想當家?”可見,他首先考慮的是打壓縣長,維護自己的“權威”。至於縣長意見是否正確,已經不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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