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一些落馬官員也曾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如2015年初,廣東省政協原主席朱明國被中紀委通報“雙開”。在官方通報中,朱明國涉及嚴重違反計劃生育政策,也成為第一個被通報“嚴重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省部級官員。
分析
“黨員違反計生政策仍將處罰”
昨日,《條例》的這一改變引起了熱議,有人口學者將此視為政策調整的信號。甚至有專家表示,這一修改有重要的歷史意義:將黨員幹部與計劃生育鬆綁。他預測,人口政策必將有重大調整。
然而,亦有學者認為,黨紀與計劃生育政策是兩個層次的問題,對於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行為已經有了相關法律法規約束,就沒有必要在處分條例中重複。
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馬懷德對新京報記者表示,從《條例》的規定來說,删除“計劃生育”及其處罰條款是有道理的。原因在於違反計劃生育的行為已有相應的法律規定,按照“紀法分開、紀在法前”的原則,沒有必要在《條例》中做出重複規定。
馬懷德表示,《條例》之中規定,“黨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反黨和國家政策,違反社會主義道德,危害黨、國家和人民利益的行為,依照規定應當給予紀律處理或者處分的,都必須受到追究”。
他認為,這意味著,如果黨員違反國家法律,也構成違紀行為。對此行為,還是要根據條例進行處分。因此删除計劃生育及其處罰條款並不意味著對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行為不予以處分。而是在追究其法律責任之外,也要根據上述規定予以處分。
馬懷德強調,因此删除該條款是立法科學性的安排,而不是意味計劃生育政策的變化。
來源:新京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