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通常會在每周五的下午將數千萬的資金刷入指定的POS機賬戶,再在下個禮拜一的上午將資金刷出,以此進行外匯買賣。”辦案民警介紹。
“因為現在銀行對外匯的監管嚴格,所以有很多人為了兌換方便,就來找我們。”涉案團夥之一的頭目楊某翔表示,“有的同行到銀行大堂招攬生意,有的甚至還開設了VIP包廂從事兌換業務,生意十分紅火!每次為客戶兌換外幣,收取的費用大概在千分之三至千分之五。”
從表面上看,這個費率并不算高,可是由於資金流動量大,這樣的“小收益”卻為犯罪團夥帶來了巨額利潤。警方根據從楊某翔團夥電腦中提取到的電子會計賬,對該團夥每天通過交易美金和港元所得的利潤進行了計算:2014年1月至10月該團夥日常收益在5萬以上,最多的一天竟達153萬元。
“地下錢莊”造成重大損失
深挖上下游犯罪
今年4月以來,打擊利用離岸公司和地下錢莊轉移贓款專項行動展開。截至目前,搗毀地下錢莊窩點300餘個,抓獲犯罪嫌疑人400餘人,涉案金額達數千餘億元。
公安部副部長孟慶豐介紹,地下錢莊不但成為非法集資、電信詐騙等直接侵害人民群衆財產利益的犯罪活動轉移贓款和洗錢的工具,使大量經濟損失難以追回,而且為暴力恐怖活動提供資金轉移渠道,嚴重威脅國家安全。有的還被貪污腐敗分子利用,成為向境外轉移贓款的“幫凶”。
公安部經偵局反洗錢處副處長束劍平介紹,“在偵辦趙某宜案件過程中,專案組從資金流入手,深挖出虛開增值稅發票、騙取政府獎勵等多起隱藏在非法買賣外匯背後的下游犯罪。”文/新華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