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1月22日電/多次擅自出境、不如實報告個人事項、違反規定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雲南省紀委網站近日發布消息,昆明高新區國資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李方曉因嚴重違紀被撤銷黨內職務和行政撤職,違紀款上繳國庫。
據通報,昆明高新區國資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李方曉,近年來未經組織同意,擅自因私出境11次,費用由國有公司控股的某公司股東承擔,不如實向組織報告家庭房產、車位、持有股票等個人有關事項,違反規定以其子名義擁有非上市公司的股份並轉讓後個人實際獲利人民幣7萬元。
通報稱,李方曉身為黨員領導幹部,放鬆對自己的紀律要求,嚴重違反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經昆明市紀委常委會議、市監察局局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給予李方曉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違紀款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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