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中方認為,在過去五年,馬來西亞政府和經濟實現良好轉型,全球競爭指數排名持續上升。馬方新經濟模式和國家轉型計劃中的項目管理和金融監管原則將促進符合雙方利益的項目快速落實。
七、雙方認為兩國加強產能和裝備製造合作潛力巨大,對於推動雙邊貿易增長、促進共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同意進一步發揮各自優勢,加強產能領域的合作。雙方歡迎兩國簽署《關於加強產能與投資合作的協定》。
八、雙方同意繼續推動“兩國雙園”協調發展,共同探討推進鋼鐵、船舶、通訊、電力、軌道交通等重點領域合作。
九、為促進兩國經貿合作,雙方同意根據兩國經貿合作五年規劃,進一步擴大雙邊貿易規模,積極鼓勵和支持雙向投資,促進民營企業的參與,支持兩國中小企業和服務機構之間合作。
十、基於深化合作的良好意願,雙方歡迎中國商務部和馬來西亞貿易與工業部簽署《關於進一步推進中馬經貿投資發展的合作計劃》,相信該計劃將進一步提升兩國經濟合作水平。
十一、雙方歡迎在日益增長的跨境貿易、投資和資金流動中擴大兩國本幣使用,密切金融合作,包括貨幣互換和跨境抵押安排、人民幣和馬幣間直接交易、在吉隆坡指定人民幣清算行以及向馬方提供500億元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額度等,以促進兩國間日益緊密的經濟聯繫。
十二、雙方同意促進市場主體准入和知識產權尤其是商標領域合作,共同支持知識產權權利相關的市場活動,促進雙方信息和理念交流,便利知識產權權利人和潛在合作夥伴開展知識產權活動。雙方歡迎兩國簽署《關於政府市場主體准入和商標領域合作諒解備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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