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2月1日電/日前,經中共福建省委批准,福建省紀委對福建省能源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原委員、紀委原書記江國河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
經查,江國河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錢款,收受禮金,違反規定經商辦企業。其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錢款問題,涉嫌犯罪。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並參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江國河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其涉嫌犯罪問題及其他線索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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