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貧摘帽倒計時
中央的這一決定並不突然。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就意味著不能再存在區域性、整體性貧困。
在此之前,不少省份已經紛紛制定了脫貧摘帽的時間表。
而在2015年初前後,國務院扶貧辦主任劉永富接受媒體採訪時就表示,正積極研究貧困縣退出機制,並明確表示,2020年所有貧困縣都要摘帽。
“這個事情已經醞釀了很長時間。”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研究員吳國寶接受《中國經濟周刊》記者採訪說,在2010年至2011年期間起草新的《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11—2020年)》時,已經對這個問題有了很充分的討論,“當時說的是要建立有進有出的貧困縣動態調整機制。”
上世紀80年代中期,中國啟動大規模的扶貧開發,以縣為單位進行扶貧的國家級貧困縣制度正始於此。1986年至1989年間,中央政府確認了331個國定貧困縣;1994年貧困縣首次調整,國定貧困縣的數量增至592個;2001年,國定貧困縣改為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數量仍為592個;2011年,國家鼓勵扶貧開發重點縣減少,但實際上,各省份堅持“退一補一”,重點縣總數仍為592個。與此同時,連片特困地區成為扶貧開發主戰場,全國確定了680個片區縣,其中包括440個重點縣。
當下,國家級貧困縣的數量達到了832個,差不多每三個縣中就有一個貧困縣。
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區域與城市經濟研究所所長孫久文接受《中國經濟周刊》記者採訪時說,“一方面因為到2020年全國要實現小康;另一方面,現在整個國家的經濟已經進入到了中等發達國家的水平,但我們仍然還有7000萬人口生活在貧困線以下,無論從哪一方面看,現在都到了必須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問題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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