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垃圾不分類,怎麼罰?
先教育批評,屢教不改再罰款
《條例》對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廚廢棄物、其他垃圾都有具體的投放規定。
違反規定的,由城管執法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對個人處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那麼,丟入垃圾桶的垃圾,如何追根溯源?如果沒有分類,誰來罰款?
解讀:城管部門主要通過三種方式查處:
一是抽查,派執法隊員現場蹲守,不定期抽查市民垃圾分類情況。
二是通過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管理。垃圾投放人不按要求分揀,責任人可拒絕投放,並報告市容環衛部門。
第三,杭州已經有60多個小區進行了垃圾實名制。這些小區只要通過實名制的垃圾袋,就能追根溯源,對垃圾不分類的居民進行查處。這也是杭州今後要逐步推行的一個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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