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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香港12月5日電/據中紀委網站消息,近日,經湖南省紀委立案審查並報經省委常委會議批准,決定對陳四海等4名嚴重違紀的廳級領導幹部給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經查,陳四海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利用擔任汩羅市委書記,岳陽市市委常委、副市長的職務便利,在工程建設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其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並涉嫌犯罪。
陳四海身為黨員領導幹部,本應廉潔用權、遵紀守法,卻理想信念喪失,濫用職權,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湖南省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湖南省委常委會議批准,決定給予陳四海開除黨籍處分;報省政府批准,決定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對陳四海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來源:中紀委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