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2月14日電(記者 李仕奇編譯報道)在巴黎舉行的聯合國氣候大會上,195個國家的代表星期六(12月12日)一致通過全球氣候變化新協定,是有史以來世界各國首次就如何應對氣候變化問題簽署一項協議。美國《華盛頓郵報》昨日刊登社評稱,關於巴黎協定的很多重要規則仍待制定,定下的目標並不盡如人意,但應對全球變暖問題的基本框架已經逐漸成型,希望很多反對該協定的群體——包括許多國家的議會——重新審視利益和立場,支持本次協定。全文編譯如下:
經過了為期兩周——甚至可以說是數十年——的醞釀和談判後,近200個國家的代表們上週六在巴黎達成了全球氣候變化新協定。這個里程碑式的協定顯示出每個承認並承諾解決氣候問題的國家所下的決心。不過,要各國執行相關條約的難關還在後頭。
由於多個氣體排放量占比大的國家都願意配合,因此很多反對該協定的群體——包括許多國家的議會——都沒有理由再宣稱減排行動毫無意義。而這次在巴黎的談判成果很可能會收到像《關稅及貿易總協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那樣的成效,鑒於後者在簽訂後的數十年間不斷發展擴大,促進了國際貿易自由化。
氣候變化新協定的主要內容在於,187個國家承諾將降低導致全球變暖的溫室氣體排放量。這是該輪談判當中最沒有爭議的一點,早在幾個月前就被各主要國家的政府所敲定,因而具有很大的說服力:它們反映出美國、中國和歐盟各國的減排政策其實早已開始以這些承諾為目標了。
總的來說,協定會使全球溫室氣體排放有所降低,不過只能達到避免氣溫上升2攝氏度所需削減量的一半左右。這確實是個長足的進步,但談判各方都承認這遠遠不夠。經過了幾天的角力,他們終於同意把全球平均氣溫升幅“不超過2攝氏度”——這是一個進取的目標,只是看起來有點一廂情願。
要達到“2攝氏度”,各國都需要在現行基礎上提升減排量。跟很多類似的協議一樣,巴黎協定為將來進一步的措施奠定了基礎與規則。成員國需要定期遞交報告;在2023年之後的每五年裡,談判方都要召開會議評估現狀,檢查各國的進度及未來的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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