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省區超五千幹部兼職 藝術價值由權力定價?
“雅賄”盛行之餘,還催生不少官員“藝術家”。實際上,不僅書協,各個文藝領域都有官員“兼職”的身影。
早在1998年,中央就曾發文明確要求黨政機關領導幹部不得兼任社會團體領導職務。但禁令頒布17年後,仍不乏領導幹部熱衷躋身文化圈。在第二批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湖南、新疆排查和清理發現,在協會等組織兼職的黨政幹部人數超過5000人,其中廳級幹部超過500人,有相當數量的幹部在文藝社團任職。
今年4月,湖北省政協原副主席陳柏槐因濫用職權罪、受賄罪獲刑17年。在被查處前,他前後“兼職”4個協會的會長、名譽會長或執行理事長。除了在位官員躋身文化圈,“官而退則藝”也是較為普遍的現象。
官員爭當“藝術家”,動機何在?一些業內人士認為,除了部分官員真有藝術追求,更多人是借權逐名。全國政協常委、中國文聯副主席馮驥才說,一些本身並不是藝術家的官員熱衷於進入藝術協會,是想借用權力染指文化圈,進行更隱蔽的權錢交易。
頭頂“雅號”廣開財路,霸占要職中飽私囊。一些躋身藝術圈的官員往往利用手中權力玩書畫藝術、出各種“專著”、開名人講座,以此收取不菲的稿費、出場費、講課費等。還有些官員覬覦珍貴藝術品,以“借用不還”等方式據為己有。
“官員藝術”權力定價,“舞文弄墨”實為洗錢。部分官員藝術造詣一般,但作品價格卻不菲,其所屬協會級別及協會中職位越高價越貴。這些官員“藝術家”熱衷題詞作賦留下“墨寶”,名正言順接受“潤筆”。
一些紀檢幹部認為,領導幹部的書畫“潤筆”、寫作收入等也應納入個人有關事項申報內容,接受組織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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