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2月23日電/記者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12月以來,已有多地檢察機關因環保部門不履職、不作為提起公益訴訟,這標誌著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的改革正式進入司法實踐階段。
12月16日,山東省慶雲縣人民檢察院因縣環保部門不依法履行職責,依法向慶雲縣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訴訟。這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試點工作後,全國首例行政公益訴訟案件。
據了解,慶雲縣檢察院在審查某公司污水處理廠廠長涉嫌污染環境罪案件時,發現該公司在未通過環保設施竣工驗收的情況下長期違法生產,排放大量污水造成環境污染。檢察機關調查發現,縣環保部門雖對該公司多次作出行政處罰,但在監管過程中存在違法行為,遂根據有關規定,向環保部門發出檢察建議。但環保部門仍未依法正確履行監管職責,致使群眾反映的問題一直未能得到有效解決,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持續處於受侵害狀態。慶雲縣檢察院在嚴格落實訴前程序後,依法對縣環保部門不依法履行職責,向慶雲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訴訟。
此外,12月18日,貴州省錦屏縣人民檢察院對縣環境保護局不依法履行職責,向福泉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訴訟。12月21日,福建省清流縣人民檢察院對縣環境保護局不依法履行職責,向清流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訴訟。
7月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關於授權最高人民檢察院在部分地區開展公益訴訟試點工作的決定》,選擇北京、內蒙古、江蘇等13個省份展開為期兩年的試點。最高檢隨後公布了《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改革試點方案》,要求試點地區重點針對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等領域侵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情況,及時提起民事或行政公益訴訟,加強對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保護。
近日,最高檢檢委會專職委員張德利在司法體制改革研討會上,首次曬出檢察機關公益訴訟成績單,截至11月底,試點地區檢察機關共摸排公益訴訟案件線索339件。
(來源:人民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