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月5日電/近日,遼寧省朝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11·26”特大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案第一批案件作出一審判決,以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分別判處姚某某、王某某等5名被告人無期徒刑,判處李某某、杭某某等2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5年至3年不等,並處罰金。判決追繳被盜文物54件,其中一級文物29件、二級文物13件、三級文物10件及一般文物2件。判決沒收非法出土文物226件,包括一級文物67件、二級文物78件、三級文物75件、一般文物6件。
據了解,該盜墓案系“公安部督辦第一號”。2014年底,朝陽市紅山文化遺址保護區現大批盜墓痕跡,多處古墓葬群、古文化遺址遭到嚴重破壞,大量珍貴文物被盜。公安部、遼寧省公安廳、朝陽市公安機關成立專案組對“11·26”特大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案展開偵查,並一舉破獲。該案也是新中國成立以來追繳被盜文物最多、單案抓獲犯罪嫌疑人最多的案件。
2015年5月,在公安部統一指揮下,遼寧公安機關會同北京、天津、內蒙古等6省區公安機關同步開展集中行動,一舉破獲公安部督辦的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案。共打掉盜掘犯罪團夥10個,抓獲犯罪嫌疑人175名,追回涉案文物1168件,其中一級文物125件,二級文物86件,三級文物200件,一般文物757件,價值逾5億元。
追回文物填補考古發現空白
紅山文化是中華五千年文明史的重要發祥地之一,將中華民族的文明史推前了1000多年,被考古界稱為“東方文明的新曙光”。
此案涉案追回的文物極為珍貴,有紅山文化的典型器物——玉豬龍、勾雲形玉佩、馬蹄形玉箍、雙聯璧以及獸面紋丫形器、玉龜、玉玦、成對的玉鐲等玉器和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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